2009年11月5日星期四

专利的争论

联合日报专栏031#蔡羽


2005年,扬州提出申请,要将“扬州炒饭”注册专利,引起各界哗然。扬州炒饭是中餐厅菜单上的例牌菜,也是世界知名美食,一旦被某方面注册专利,恐怕这道美食将从世界各个角落消失。

有趣的是,经过考究,扬州炒饭原来并非系出扬州,而是在清朝光绪年间的广州。一位广州老板开了家聚春园菜馆,自创以虾仁、叉烧和海参制作出一道“虾仁叉烧炒饭”,后更名为今天的“扬州炒饭”。早年,在扬州街头还有很多扬州人并不懂什么是扬州炒饭。

不久前,我国旅游部长黄燕燕宣称,要为长久以来被其他国家“骑劫”的肉骨茶、辣椒螃蟹、海南鸡饭、叻沙、椰浆饭等美食“正名”,申请专利权,让这些属于大马的美食享誉国际。

这番言论立刻在马新两国间掀起不小的争论,也有些两地的美食专家各自举证,说明这些美食为何属于马或新,莫衷一是。马新本一家,小小海峡阻隔不了分家前后的文化交流,要区分哪些是大马或新加坡首创美食,真难为了史学家,而且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。

更早一些,我国和印尼也因为著名的民谣〈Rasa Sayang〉引发争论。事缘旅游部采用〈Rasa Sayang〉作为宣传运动的主题曲,遭印尼两政党的国会议员指控为剽窃印尼传统文化遗产。同时,印尼国会议员还指控大马也剽窃印尼民谣〈Terang Bulan〉(月光曲)来改编为国歌,同时侵占印尼手工艺峇迪和皮影戏之传统所有权。

据一些资料显示,〈Terang Bulan〉的旋律很可能来自夏威夷的小夜曲〈Mamula Moon〉,峇迪则很可能源于中国的蜡染,皮影戏也可能源自七世纪印度室利佛逝王朝的兴都教或古代中国。

另一个著名的文化遗产争议案例是印度的瑜伽术。印度政府在2005年成立特工队,专门追击和对付剽窃印度文化的的行为。以瑜伽术为例,当今全世界都掀起瑜伽热潮,各国学习瑜伽者众,单是在美国,瑜伽术的生意一年价值300亿美元。

美国专利局已发出134项瑜伽术装饰品的专利权,150项瑜伽术相关的版权,及2千315项瑜伽术商标。 英国最少批准310项有关瑜伽术训练辅助器材的商标。然而,这些器材在古代典籍中早已有记述。

此外,印度也成功挫败美国公司有关郁金草治伤药方的专利申请,和另一间公司有关Basmatic白米的专利申请,以及日本公司有关“咖哩”专利申请,保住了印度的古代知识所有权。否则,印度本土的正宗草药药品、Basmatic白米及咖哩烹调食品,反而不能出口到美国和日本等先进国家。

交通的便利及资讯发达,促成文化交流与交融,加上古籍散失与搜寻不易,许多文化遗产难以追本溯源。专利之说,实在不是个别人士说了就算,而必须有经受得住时间考验的考据。

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,专利固然可以对发明者或发明地起到保护作用,但同时也可能因为垄断而无法广泛传播。以扬州炒饭为例,一旦全世界只有扬州才有,那扬州炒饭还能保持其国际地位吗?

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。

21-9-20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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